近日,长荣海运上海分公司向出口托运人和订舱代理人发布《关于出口货物申报不实构成违约承运人收取违约金的公告》。公告强调,托运人和订舱代理人(货方)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必须如实申报货物的品名等装载信息,对申报不实的违约行为按不同情形向货方收取违约金,违约金最高达50000美元!任何瞒报、谎报、漏报和误报货物品名或夹带未经申报货物等申报不实的行为,均构成对承运人的违约,无论货方该违约行为是否给承运人造成实际损失或损害,承运人均有权依据双方订立运输合同时的约定和/或提单条款的规定,向货方收取违约金。
下一篇:上海港重要通知:禁止集卡超重运输!上一篇:加征40%关税!比欧盟还狠
此文关键字: